截至2021年末,全国共有A级旅游景区14332个,较2012年增长了1.37倍。在A级景区数量不断增长的同时,为保证景区应有的品质,满足广大游客的相应期待,近年来,A级旅游景区实行“暗访复核常态化,等级管理动态化”,不断完善退出机制。
随着旅游高质量发展目标的确立以及人们对旅游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对一些服务质量退化的景区进行处理甚至摘牌,已成为各地保证旅游景区质量的重要手段。
本文从2022年度全国A级旅游景区复核工作的通知和A级景区复核流程两个方面出发,为A级景区复核提供参考指南:
第一部分
2022年度全国A级旅游
景区复核工作通知
DAVOST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CB /T17775-2003)国家标准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要求,为督促全国 A 级旅游景区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请各地按照全国 A 级旅游景区常态化复核和动态管理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国 A 级旅游景区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复核对象
全国 A 级旅游景区。各地复核景区数量不得少于本地 A 级旅游景区总数的20%。
复核内容
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CB /T17775-2003)国家标准、相关细则以及我部相关通知要求,以对照标准核查为主,对 A 级旅游景区管理和服务情况等进行复核。结合近期旅游景区工作重点,本次年度复核要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安全管理方面。检查旅游景区是否通过消防管理部门安全审查,是否取得消防、卫生等主管部门的安全许可,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护设施是否充足,是否制定应急管理预案,细化应急处置具体措施,并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等。重点检查旅游景区玻璃栈道项目是否经过专业机构安全检测,是否取得相关部门开业许可。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室内冰雪冰雕等项目是否取得消防许可,是否取得体育等主管部门的审批。
(二)服务质量方面。检查旅游景区是否按照标准要求有效维护服务设施质量,是否为游客提供便捷温馨服务,是否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
(三)疫情防控方面。检查旅游景区是否按照属地党委、人民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旅游景区防控策略和措施,做好常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等工作。
(四)意识形态管理方面。检查旅游景区在景点名称、文化主题、活动内容和讲解服务等方面是否坚持正确导向,是否存在滥建山寨文物、误导公众历史文化认知现象等问题。
此外,各地要充分发挥复核工作的作用,督促重点 A 级旅游景区加快推进信息共享,推动 A 级旅游景区视频信息接入各级监管平台。要通过复核工作督促旅游景区落实数据填报工作要求,持续推动预约管理、提供适老化服务等工作。
复核方式
复核工作由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可采取暗访或明查方式开展。其中3A级及以下等级旅游景区的复核检查可由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评定权限,委托或授权地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开展。
各地要积极利用游客信访投诉、媒体反馈、网络评价等线索对景区开展检查。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或第三方智库的作用,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水平。
工作要求
(ー)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请各地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工作部署,确保复核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认真组织复核队伍,落实工作规范。必要时,邀请旅游景区主管部门及应急管理部门参与旅游景区复核,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旅游景区抓好整改。
(二)严格执行标准,强化督促整改。各地要严格对照 A 级旅游景区相关国家标准,结合当前对旅游景区的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并严格按照标准和相关规定作出处理,该降低等级的必须降低等级,该限期整改的必须明确整改要求。
考虑到当前旅游景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重,各地要统筹考虑纾解当前困难和推动质量提升相关工作,在执行标准要求的同时,加强对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中相关纾困政策的宣传贯彻。充分考虑部分旅游景区受疫情影响较大,游客接待数量不足的实际困难,通过复核引导旅游景区坚定发展信心。
(三)认真做好总结,及时上报情况。各地要及时总结复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于规定日期前向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报送复核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复核基本情况和复核结果,列明受取消等级、降低等级、通报批评等处理的 A 级旅游景区名单。我部将密切跟进各地工作进展,视情通报管理和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的5A级旅游景区,并适时集中公布各地对4A级及以下等级旅游景区的处理情况。
第二部分
A级景区复核流程
DAVOST
一、省评定委员会负责全省3A级旅游景区的复核工作,负责对4A级以上旅游景区初核后报文旅部。景区全面复核工作两年开展一次,已评定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均在复核范围。
二、复核主要依照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以及相关管理办法和评定细则。复核工作应采用景区自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由省评定委员会向受复核的3A级以上旅游景区下发复核通知书,州、市评定委员会向受复核的1A、2A级旅游景区下发复核通知书,接受复核单位收到通知书后开展自查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自检自查报告。
三、各级评定办公室组织复核组开展复核并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写出详细的检查报告及整改建议,将评分结果、复核意见和整改建议报州、市评定委员会或省评定委员会。省评定委员会根据州、市评定委员会上报资料对1A、2A级旅游景区进行抽查审定后批复;3A级以上旅游景区由省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定办公室提交的复核组意见审定后,对通过复核的景区进行批复。复核结果由省评定办公室进行公告。
四、对复核检查达不到标准规定的1A、2A、3A旅游景区,省评定委员会可做出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和取消等级的处理。对于取消和降低等级的景区,由省评定委员会对外公告,同时报国家评定委员会备案;对复核检查达不到标准规定的4A、5A旅游景区,省评定委员会可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并将情况上报国家评定委员会。
对差距较大,整改不力的,由省评定委员会向国家A评委提出降低和取消等级的处理意见。在复核检查中对全省1A、2A、3A级旅游景区作出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和取消等级通知处理的同时,需事先通知景区所在地的州、市旅游局A评委。
受复核的旅游景区接到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和取消等级的通知后,须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报省评定委员会,由省评定委员会委派检查员对其进行重新检查复核后,再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凡被降低和取消等级的旅游景区,自降低和取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原来或更高级别的等级。
素材来源:腾讯新闻
本文仅用于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吉林省旅游景区协会
邮箱:jilinjingqu@sina.com
网址:http://www.jlsjyjqx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