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职业经理人分为景区职业经理助理、景区职业经理人、景区高级职业经理人三个等级。
(一)景区职业经理助理
适用于景区运营各类基础操作岗位、景区运营各类基础管理岗位
景区职业经理助理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了解相关的景区管理知识和景区业务知识,具备景区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生产与应急、游客服务等景区业务技能;
2. 各类职业院校及普通高等院校与景区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或从事景区工作 2 年以上;
3. 参加景区职业经理助理资质培训并达到规定学时,取得资质评价证书的相关人员。
(二)景区职业经理人
适用于景区运营基础管理岗位、景区运营部门管理岗位、中小景区(3A 以下景区)负责人管理岗位
景区职业经理人具备以下条件:
1. 从事景区行业运营管理工作有突出业绩,熟练掌握景区管理知识和景区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组织领导、变革创新、团队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 现任景区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职务的人员或从事景区基层管理工作 8 年以上;
3. 取得职业经理人助理资质评价证书 5 年以上,或取得景区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证书。
(三)景区高级职业经理人
适用于中小景区(3A 以下景区)负责人管理岗位、大型景区运营部门管理岗位以及负责人管理岗位。
高级景区职业经理人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工程管理、智慧景区运营、活动策划与执行、游憩和环境设施管理、物业商业管理等景区业务技能;
2. 现任景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
3. 从事景区管理工作 15 年以上或担任景区部门经理职务 5 年以上;
4. 取得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证书 5 年以上,或取得景区高级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证书。